1送检顾客需保持所送仪器的外表清洁,然后到仪器收发室办理交接手续。
2所送仪器若在存储、搬运或预处理上有特殊要求,请将要求明确登记在委托单上,对送检前已有质量等方面问题的仪器,请向收发员与业务说明。
3若所送仪器超出我所检定、校准或检测项目范围,请向收发员提出,以便其联系我所业务室进行报价与合同评审。对检测环境有特殊要求和使用110V工作电压以及具有有毒有害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计量器具要在“备注”栏里填写清楚,特殊物品请提供使用说明书。
4仪器接收时只作一般性检查,检定/校准/测试时如发现仪器计量性能缺陷,将由专业计量检测人员通知客户。
5我所承诺常规检定/校准和检测均依照管理体系规定的服务时限要求,及时完成证书,顾客对所送计量器具是否完检及其收费情况,请向收发室查询。
6取件时应确认仪器是否正常,证书、标签、附件是否齐全。
7顾客在收到完检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请到我所领取送检物品并缴纳相关费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物品,我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8我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目录)。校准和检测费等其他计量技术服务协议收费。
全国咨询热线:400-805-6188
填单送检的客户请在一楼收发厅领取器具送检《委托单》,仔细阅读后,参照委托单填写样本:把委托单位的全称(即送检客户的正式名称)、联系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以及送检的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出厂编号、数量、检定/校准性质、有何附件以及是否只检不修等服务事项详细、认真地填写,字迹端正清楚。注:客户送检的仪器(样品)如有特殊要求或其他特殊附件请在备注栏注明或与收发人员交代备案。
交接客户填写完送检《委托单》核对无误后请在“委托人”栏签名,并把送检器具(样品)和《委托单》一并交与收发人员,等候收发人员当面清点、检查完后盖章确认,收发人员会把《委托单》的第二联交与客户,作为完检查询和完检提货凭证,请妥善保管。【委托单填写样本见收发台面】
取件客户取件前,请拿送检《委托单》到仪器收发室核对收费单后到收费处交费,凭收费单第二联到仪器收发领取证书和器具,确认证书和器具无误后签字领取。
(1)用户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明确提取人姓名、提取人凭证及个人身份证件、办理提取手续。
(2)外地用户途中意外遗失提取凭证,需单位证明凭工作证或付款凭证经本所业务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1)在受理客户仪器送检时,我所仅对送检仪器做外观检查,待检定/校准时再做相应功能检查,届时如果发现问题将会及时通知客户。
(2)客户如果希望在送检委托时就确认仪器功能是否正常,请预先声明,我所则会将仪器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现场功能检查后在确认。
(3)仪器领取凭证(红色委托单)遗失的客户,办理领取业务时,请先与本所业务室400-805-6188联系,查询委托单号,核对仪器名称、数量,并填写遗失证明、加盖公章,方可领取仪器。遗失证明模板见附件。
(4)客户领取仪器请确认仪器是否正常,如仪器取走后出现问题将由客户自行负责,谢谢合作。
业务报检电话:13728339558收发/定检查询电话:1365044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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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计量/检定/校准服务40余载,值得托付的第三方法定计量机构
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校准实验室校准/检测项目306项
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可授权校准/检测项目7项
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计量授权校准/检定项目107项
服务源自专注 · 细节成就不凡